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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苏师范大学“爱心房产”创业先锋班的通知

时间:2014-06-04

班级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实践,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创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新局面,经研究,我校决定与江苏爱心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江苏师范大学“爱心房产”创业先锋班(以下简称“先锋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主旨

  1. 培育精英:培养创业精英人才,鼓励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彰显个人价值,创造社会财富;

  2. 开拓创新:设立创业奖学金,奖励有创意、愿创新、想创业、有作为的学生,丰富我校大学生创业激励形式;

  3. 合作共赢:“先锋班”学员有机会成为爱心房产的代言人、智囊团和潜在人力资源;爱心房产可以“先锋班”为平台,传播企业理念,开展企业调研、企业宣传、方案策划、顶岗实习等活动,实现企业需求。

  二、培养目标

  培养熟悉国家有关创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创业管理基础理论和创业管理专业技能,具备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创业家精神,吃苦耐劳、身心健康的创业人才。

  三、招生条件和方式

  (一)招生条件:

  1. 我校在读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无挂科、无违纪记录;

  2. 有过创业实践经历或具有强烈创业意识和创业潜质的学生;

  3. 已入驻我校科技园或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成员优先;

  4. 已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或创业证者优先。

  (二)招生方式:

  1. 每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卓培部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参加“先锋班”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 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情况进行审核,选拔出50名同学为 “先锋班”学员。

  四、班级建制

  1. “先锋班”挂靠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实行准班级管理机制,班主任由就业指导中心指定;

  2. 学生处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先锋班”管理和建设;

  3. 实施周末上课制度,学员须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班级管理,如有违反校纪、不服从管理等行为,学生处有权取消其学员资格;

  4. 设立“爱心房产”奖学金,用以支持优秀学员创业,每期25人,每人3000元。

  五、课程设置

  “先锋班”课程包含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两种形式,共计58课时。课堂教学注重内容的精选性、实用性,开展模块化教学,主要包括企业家精神、企业设立流程、创业意识、创业政策解读、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实务、财务管理等内容。实践教学将结合企业实习、企业家访谈、导师指导、创业计划等内容,每个环节提交总结报告,创业计划需在假期创业实习、企业家访谈的基础上完成,企业实习不少于两周。

  六、学业认证

  免收学员学费。学员完成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及公选课学分(2学分)。

  七、其他事项

  班级69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yangz@jsnu.edu.cn,联系人:赵老师,电话:83867978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第一期“爱心房产”创业先锋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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