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今年暑期,各单位按照校团委统一部署,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学生成长为主线,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育人成效和丰厚的实践成果。
为选树典型,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交流和推广社会实践活动经验,校团委将评选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社会实践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社会实践基地、优秀调研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各学院团委。先进单位要求贯彻落实我校今年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活动针对性强,成效显著,深受地方群众欢迎;重视和加强机制建设,活动投入力度大;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力度大,效果突出。
2.优秀团队评选标准: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发挥专业特长,为基层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开展时间较长;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先进个人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4.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带队老师或相关工作人员。带队老师要求认真负责,工作方法恰当,卓有成效,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在社会实践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5.优秀社会实践基地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各学院在城乡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单位建立的实践基地。所在地原则上为江苏省行政范围内;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软硬件设施、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我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
6.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标准: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7.社会实践十佳风尚奖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或个人。以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真实事件为依据,并采用故事叙述的形式呈现,要求故事真切,内容充实,具有引导性、示范性,能让人产生思想共鸣,可配合一组镜头或一段视频记录故事的精彩瞬间。
二、工作要求
1.申报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社会实践基地、十佳风尚奖的均须填写相应申报表,并提供图片视频等支撑材料。申报社会实践基地的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协议文本照片。申报优秀调研报告的每篇字数不超过5000字。
2.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每单位累计申报不多于5名,十佳风尚奖每单位申报不多于2个,优秀社会实践基地每单位申报不多于1个,优秀调研报告每单位申报不多于3篇。
3.请各单位于9月16日前上午将各类申报材料报送1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angz@163.com。
4.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积极组织参与有关奖项的评选。要通过举办宣讲会、座谈会、评比总结表彰会等形式,巩固成果,推展品牌,强化积累,把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