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8888js·官方认证)-Make It Possible

关于开展“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培育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18

    为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展现我校大学生的创业风采,提前做好参加2014年江苏省第八届和全国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筹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培育作品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作品申报

  1.申报对象

  2014年7月1日前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申报要求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竞赛者是创业团队,通过申报创业计划书参赛。竞赛团队围绕自己的产品技术或服务概念,通过市场调研,完成一份创业计划书,有条件的团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商业运营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1)培育作品申报以创业计划团队形式参加。要求参加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参加团队的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赛(一般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团队成员也可通过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2)申报的作品应该是针对某一项科研成果、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而作的一项产业化推广设计。具体来源有: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创意、概念产品或服务等。

  (3)参加申报的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4)所有完成的创业计划书要求有纸质版(A4纸张)和电子版(word格式)两种。

  3.作品要求

  (1)作品分类。申报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2014年3月之前,预期可以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能够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2014年3月之前,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2)申报材料。申报者需上报创业计划书和作品申报书各一式3份。

  (3)作品格式。详见《创业计划竞赛培育作品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

  二、培育作品立项与完善

  1.7月5日前,各学院收齐整理好申报作品后,报送校团委(科文学院一期5号办公楼111室,联系人:范锋,联系电话:83536361)。

  2.7月10日前,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出若干作品作为学校培育作品。

  3.暑假期间,校团委邀请有关专家对培育作品进行完善,对作品团队进行培训。

  4.下半年9月至12月,培育作品参加“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常规赛。

  三、作品培育经费拨付及使用

  1.培育作品每项给予3000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2.经费分培育作品立项、按期完成作品并参加校级竞赛、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竞赛三个阶段拨付,每个阶段各拨付1000元。

  3.作品团队应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确保作品完善和团队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请各学院团委充分认识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本次培育作品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学生参加。

  附件:1.创业计划竞赛培育作品申报书

     2.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6月17日

    请欲申报的同学7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团委办公室(106室)

同栏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