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为灌南县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灌南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队伍,2013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9名新教师。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将招聘新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从事教师工作;身心健康。
2.应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须为2013届(不限户籍)或者原灌南县生源2012届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灌南中专教师岗位的人员须为2010年后毕业的(含2010届, 不限户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应聘者所学专业与《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相同。硕士学历的应聘者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硕士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关。
4.学历条件和其它资格条件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3月27日—31日上午8∶30—11∶4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2013届应届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交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2张。
4.报名考试费: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缴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开考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部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幼儿教育教学方面学科知识;报考灌南中专教师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职业中专专业课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3年 4月14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3.2013年4月18日笔试成绩在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人数在7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在8名(含8名)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13年 4月21日,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报考灌南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面试以上课(考场有学生听课)为主;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以模拟课堂现场课(即虚拟有学生在场的上课,应聘者不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13分钟)的教学形式为主,其中报考灌南中专校教师岗位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另外加试技能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特长的轻型器材等自备)。上课或模拟课堂现场课需有相应的教案,教案质量纳入面试评分范围。面试内容:应聘灌南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幼儿园、职业中专的为相应学段的学科教材内容。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总成绩60分为达线分。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遇总分同分首先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再次安排笔试区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4.2013年 4月25日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的人选在灌南教育信息网和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举报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051883236135。
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灌南县教育局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七、其它
1.因有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签订协议等情况而出现缺额时,则在报考同一岗位达线分数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遇总分同分首先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依次递补。聘用名单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待报到证、毕业证、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待遇。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终止聘用协议,其人事档案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择业。
八、本公告由江苏省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教育局
2013年3月13日